如果你最近关注了鲍毓明事件,相信你已经了解但不限于了解了一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鲍毓明是否为李星星养父为什么会成为争论焦点;
李星星母亲在案件中承担着什么样的角色,是否存在“卖女”行为;
非法送养的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每个孩子都是明码标价;
李星星的父亲为何缺位,以及类似案件中父亲缺位情况;
各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及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惩治情况;
恋童障碍的成因及表现;
高智商犯罪及知法犯法的相关问题;
儿童性教育缺失问题;
性侵受害儿童的心理创伤问题;
公职人员不作为问题;
……
社会各界基本都参与到了对这个案件的讨论中,所有的观点串联起来可以生生绘出一张社会侧面图。确实,每次性犯罪都会透露出各方面的问题,对于儿童这一弱势群体的犯罪尤其如此。
广泛地关注和讨论是一件好事,这让事实更难以隐藏,也让大家对社会可能存在的黑暗有所警惕,对于提高防范意识减少潜在的伤害有帮助。
但每次有这样的事情关注的人多了,总是会伴随着一些让人很难受的声音。就像之前提到的N号房事件中的受害者有错和观看者也是受害者的论调等等,这样的论断如果被人们所接受和认可,产生的潜在伤害可能不必案件本身小。
不出意外,鲍毓明事件中出现了更多这样的声音。
像是心机少女攀上有钱大叔,勒索不成反咬一口的狗血剧情;或是14岁少女与43岁大叔的爱情故事;或是‘现代社会十四岁的孩子什么不知道,妈妈把她送到一个陌生男人的家里去想想也知道是为什么’的阴谋论;或是受害者多次被性侵为什么不逃跑的旁观者言论等等……
因为关注了案件,开篇的各界讨论和这些观点,小编都看了,对于一个成年人,看到差异巨大的争论也会感觉有拉扯的感觉,可以想见,如果是对于价值观还未成熟的青少年,影响可能更严重。
写稿之时,这个事件还在调查当中,鲍毓明一定是在作恶这点没有什么疑问,但其案件具体细节还在调差当中。事件还未明朗时,大家对事件的讨论也更能反映出问题,今天不针对不明确的情节做讨论,只讨论由此映射出来的一些问题,希望最后的结果能像大家期盼的那样,让这个案件起到一个正向的示范作用。
关于爱情
鲍毓明方一直试图将与李星星的关系定义为自由恋爱,这个观点自然是引起了大家的唾弃,不过看到很多人认为近30岁的年龄差不会是爱情,个人认为这个问题的关键到不在年龄上,问题是角色不平等的问题。
当“恋爱”的双方角色不平等时,很容易甚至必定会扯进权利、利益、思想控制等方面的问题。很多国家不支持师生恋甚至有些国家命令禁止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师生恋中老师与学生之间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且学生的心智可能并不成熟,这就导致很有可能出现胁迫问题;公平问题(对师生恋中学生的公平问题,和对其他学生的公平问题);以及学生误将崇拜当爱情的问题。
任何一种角色不平等的“爱情”都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这样就是为什么偶像约炮这一行为在部分不成熟的粉丝看来是发福利行为,但社会确是持批判态度;同样也是为什么鲍毓明是不是其养父会影响案件的定性和量刑。
但哪怕最后收养关系没有被认定,但这种角色不对等的性质没有本质的变化。这个案件里面,是否涉及爱情都不应该是鲍毓明洗白的论据,况且我们也不能无视受害人多次报警的事实。尤其是有些认为鲍毓明是高富帅,李星星白眼狼的人,可以考虑下从这个角度重新认识下案件。
哪怕有部分案件处于弱势的一方认为自己与加害者之间存在爱情,对于这个“爱情”也应该存疑。
我们都有自我合理化的倾向,在受到不公正待遇,做了不符合社会规范的事,都会找一些理由将事情合理化以减少自我的冲突。这种倾向在遭受重大伤害的时候更加明显,尤其是在长期性侵的过程中,受害人往往也会将这样的伤害合理化,当然最合理的答案就是“爱情”。
借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一句话:我原谅他,因为这样我才可以活下去。你们不能原谅他,因为这样其他女孩子才能活下去。这可能不是喜欢是不得不喜欢,也不是接受,是只能接受。
社会传播
一个观点的提出,无论它是否会得到人们的支持,都会对人产生影响,就像现在提到鲍毓明案件,之前‘爱情’的论调还是会弹出来。这就像粉色大象实验,想法一旦被启动,我们就没办法控制不去想这只粉色的大象。所以,也希望大家在行使言论自由权的时候,也能更慎重一些,不要为了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硬是发表一些刁钻的观点,借用新晋男神罗翔老师的话:读书是为了让你避免自大,不是让你哗众取宠的。
此外,现在关于鲍毓明如何性侵李星星的细节曝光较多,而且有研究指出人们更愿意共享负面的信息,犯罪模仿的问题也值得探讨一下。根据模仿学习理论,最后模仿行为会不会出现还取决于事件最后的结果。因此,我们希望这件事情能有一个对犯罪有震慑力的结果。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大家可以思考下,舆论对司法的影响问题。
韩国有部关于性侵残疾儿童的电影:《熔炉》,借此影响,韩国制定了保护儿童的“熔炉”法案,这当然是一个正面的影响。
我们朴素地希望坏人能得到严惩,也都希望自己所表达出来的愤怒能够影响到最后的结果。但个人依然希望,舆论在所有的专业领域起到监督而非决定的作用,因为一旦放任舆论影响司法,那到最后最有可能受到伤害的还是相对的弱势群体,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操纵舆论,比如你我,也不是每一个强势得人都会善用舆论,比如鲍毓明。
关于这个问题,也欢迎专业的人留下专业的建议。
家庭关注
这部分在N号房事件中已经做过探讨,但在此仍要呼吁有孩子的家庭额外注意,不要只是将对孩子的保护放在吃饱穿暖体育课不受伤的问题上,及时的性教育也是对孩子的保护。
父母拼了命的让孩子了解自然科学,了解历史,了解社会,却不愿意让孩子了解自己的身体,这讲起来确实有些奇怪。
现在的家长对于性教育的认识两级分化,一个极端认为,现在的孩子信息获取渠道这么广泛,什么不知道,没必要教;还有一部分家长认为孩子还小什么都不知道,家长不应该主动开这个头。这样的说法到是在没有出事之前都对,但对预防可能的伤害确实没什么帮助。
当然也有很多家长的反应是,我们知道性教育的重要性,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教育,在我们的文化中,性教育确实是一个问题,每个家庭也需要找一个适合自己孩子的教育方式。
其实可以进行性教育的场景有很多,比如小编就曾在自然博物馆中看到有位父亲在人类诞生的科普区向孩子进行性教育,且不论这位爸爸的教育是否到位,但这个意识确实值得我们在心中鼓个掌。
个人层面
这里想跟大家分享下恋童障碍这个问题。
恋童障碍在男性群体中的发病率为百分之三到五,其实是个挺吓人的数据,而且可以说是无孔不入,曾经就有个在咸鱼卖女儿衣物的店家,就曾遭受各种骚扰,甚至有人扬言“有机会要奸杀你的女儿”。由于类似事件的频繁发生,大家对恋童障碍者的气愤也不断攀升,不少人认为恋童障碍者都应该被看管起来。
恋童障碍和暴力倾向会有一定的交叉,两者兼具的人更有可能实施对儿童的性侵。很多恋童障碍有潜在危害并不会一定去实施伤害,这里面可能环境和客观条件的问题,但也能看到部分恋童障碍患者,知道自身的问题,有意避开儿童和避免谈论相关话题,他们很难控制自己不好的想法,但依然能选择不去伤害,对于这样的人,不管是不是恋童障碍患者,我们都应该予以尊敬。
想直观了解恋童障碍和受害者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看下电影《洛丽塔》。
关于鲍毓明案件,目前整理了这些方面的问题,如果你有什么想说的话,欢迎留言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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