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内容摘选自李玫瑾教授在中国心理学家大会开幕式的演讲

 

 主题 

社会心理现象:观察在智,研究在慧——从犯罪心理研究得到的思考

 演讲嘉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

 

李玫瑾教授作为心理学圈的大IP、网红,活跃于媒体、论坛和互联网,李教授既有学者的严谨、科学,又有演讲家的活力、逻辑和思辨,今晚的出席,让全场惊艳。

 

李玫瑾教授从“智慧”谈起,何谓智?何谓慧?智,知日,日在当头,人人可见。“日”如同社会,易感知并观察。慧字里面才有心字,心在哪儿?在草木之下,还得拨开雪土方见心。从字意可知,“心”为潜藏,心潜藏于草木雪土之下,不易直观。故见日容易,识心难;智在明,慧在暗。真正的研究、尤其心理学的研究,必须有从外而内,从明至暗的研究才为智慧研究。

 

李玫瑾教授又引证说明,她的一位取得美国医学博士、同时也考取了美国医生执照的朋友,在博士第一年的时候,所学的课程尽是哲学,朋友当时很不明白,为什么学医要读那么多哲学书。等到学成之后才明白,没有哲学思维就没有整体观,做为医生治病不能只见局部,否则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其他问题。

 

属于社会心理现象的“犯罪心理”研究更是如此。在空间上,需要透过表象看本质,在时间上,需要通过倒溯找根源,而根源在于早年家庭的系统。

 

作为研究犯罪心理学的专家,李玫瑾教授归纳犯罪行为,称犯罪行为是“隐行,显迹”,几乎绝大多数犯罪都有反侦查的表现,绝大多数的犯罪行为都避人耳目去实施,绝大多数的犯罪人不愿直接供述自己的罪行与动机。而犯罪动机,更是属于“隐行”之下的“隐心”……所有的动机源于需要与欲望,但同一需要不一定产生相同行为,同一行为不一定源于同一动机,犯罪动机不仅隐晦,而且复杂,这部分的研究涉及另类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即精神分析法使用的分析法。 

 

本次发言主题,是从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引申出心理学现象复杂且深藏的特性,由此提出,对心理现象的研究应该包括经验、理论、科学等不同的方式。经验使用的是归纳法;理论使用的是演绎法(分析也属于演绎法),科学使用的是实证法(包括实验与实践),在实证中,实验属于一种空间范围内的验证;实践则属于时间范围内的验证。

 

李玫瑾教授提出,在学术研究中还应有一种研究的坚守,即信仰,要坚信大自然的智慧永远超出人的智慧,人在自然智慧面前有相当多的局限,因此,很多现象在没法验证之前、不等于不存在着内在联系。对于一些目前尚不能眼见为实、难以验证的现象我们不能认定的同时也不能轻易的否定。所以,我们的研究要包容,允许和包容不同的研究。包括研究方法的不同。

 

李玫瑾教授说:中国的心理学界有过“创伤”,那就是总怕别人说我们不科学。其实,一门学科是否科学不是哪个人说了算,而且这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研究不能因为别人说的“科学”而科学,不要因此出现固守思维的模式,从而无法发现更多的真相。

 

李教授提到她在大学读的一本《科学史》里早就指出,科学并不是独立地出现,它既与理论研究到一定程度后提出的假说有关;还与人类早期的某些迷信探索有关。如:占星术与天文学;炼丹术与化学;颅相说与心理学等。所以,都知道真理再向前一步会出现荒谬;可谁还知道:荒谬再向前一步也会出现真理。某些看似无关的现象,不要赋予一句“迷信”而否定其探索的价值。学术信仰也会引领我们的研究。

 

所以,探索草木雪土之下的慧心,应该允许多元的方式、多途径的方法,包容不同的视角,而不应固守某种唯一的标准和固定不变的模式。

 

最后,李玫瑾教授对一个犯罪实案进行犯罪心理解析,说明对隐藏的犯罪心理现象分析,既需要借助已经共识的理论,也需要自己不断参与破案的经历和经验,还需要运用好的演绎法进行推理,最后是实践检验、即能否帮助破案、找出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能否发现其真正的犯罪动机。

 

最重要的是,只要研究发现的结论是真的道理(真理),就可以用来为社会解惑,为社会服务。李教授说,她的家庭心理养育知识不是从家庭教育研究来的,是通过对隐藏的犯罪心理研究发现的,发现“许多危险心理显现在十岁之后,却形成于早年情感、性格、观念等心理养育的缺失”,从而她开始向公众和社会介绍这方面的研究结论,并得到了社会广泛的认可。

 

 

素材来源 | 大会组委会内容组

照片、视频  | 大会组委会制作组

文、编 | 如意、倩倩